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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 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根据我局的职能和工作特点,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是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3个有效工作日(需现场勘察的7日)内完成;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15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3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二是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接到报警后,城区1小时,镇区2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处理。 三是对广大市民反映环保问题的信访处理一般不超过7天,重要的15天内处理完毕。 四是查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及决定是否立案在7日内完成,发出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在3日内完成,作出处理决定1个月内完成,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五是实行环保“110”接报中心服务,24小时值班。环境信访和污染事故举报电话:12369、86862307、13706162990。有违反国家环保总局“六项禁令”、江苏省环保厅“十条纪律”和江阴市环境保护局“三个禁止”规定的请打电话86862519、86862319,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