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电是清洁能源吗

 

按照传统观点,水电在人们眼中,是清洁、可再生和便宜的能源。

  所谓清洁,是指水电不像燃煤火电那样排出大量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污染大气;所谓可再生,是指水流源远流长,且持续不断特性;所谓便宜,是指取水是免费的,无需像火电那样付出挖掘、运输和加工等方面高昂的成本;等等。

  但美国科学家P.麦卡利在其所著《大坝经济学》(另一译名为《寂静的河流》)一书中指出,科研已经表明,水电也同样能够对环境造成惊人的污染和破坏。所谓清洁能源说,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人们的一厢情愿。

  第一、水电同样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人们至今对此知之甚少。不少媒体也往往只宣传其正面效应,而有意无意地回避其负面效应。

  首先,建坝截流蓄水,把流动的活水变成了静止的死水,其自净能力就会大大降低,造成藻类疯长,导致水库水体的富营养化,使水质下降,以至无法饮用和用于灌溉等用途。如位于南美洲的科龙同多水库,淹没了大约1500平方公里的热带雨林,森林植被和湿地中的有机物在水中分解,造成大量的硫化氢气体的释放,对下游大约110公里范围内的河水和生物造成严重污染,水库人员工作,要戴氧气面罩。

  其次,有机物在分解过程中大量消耗水体中的氧气,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并排放到大气中,形成温室效应。巴西一座名叫土库鲁衣的水库建成后,对其6年的连续监测表明,在此期间该库共排放了945万吨二氧化碳和9万吨甲烷,其对温室效应产生的影响约相当于同等电力的燃煤电厂的60;而另一座名叫巴尔比拉的水库在蓄水后的3年中,共排放了2375万吨二氧化碳和4万吨甲烷,其产生的温室效应影响比同等电力的燃煤电厂还要多出20。加拿大一个淡水研究所对两个大型水库的研究表明,其中一座水库每千瓦小时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效应方面影响,与一个燃煤火电厂基本相等。

  再次是植物在水体中发生腐烂后,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能够把水库水体中的无机汞转变为甲基汞,致使水库中的鱼类体内的含汞浓度增加。在加拿大的一座水库蓄水10年后,库区中的大眼鱼和梭鱼体内的含汞量是建库前的6倍。位于大坝下游的河口64的居民体内的含汞量都远远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标准。

  有关专家指出,火电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可以通过上除尘和脱硫设施治理,而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一旦发生,治理的难度则很可能要比火电大得多,投入费用和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也要多得多。

  《钱伯斯20世纪词典》对“污染”一词的定义是,“使环境的任何方面对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构成的威胁或侵害”。根据这一定义,水电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范围更要广泛:

  由于大坝截流蓄水,使原本流动的水体变成了静止水体,特别是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很容易形成水草蔓延和适应蚊虫孳生的环境,造成水系统疾病发病率的上升。如在加纳的一座大型水库,血液病的发病率从建库前的不到10,上升到90;巴西的依湖水库,1989年暴发了疟疾;尼罗河的阿斯旺库区,由于蚊子大量孳生,导致一种叫裂骨热的出血性疾病暴发,死亡6000人。

  此外,由于建坝截流蓄水,会造成流域和环境生态系统的破坏,如河流中的珍贵、稀有的鱼类栖息环境改变、洄游和产卵通道被截断,会使鱼类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而导致物种的灭绝;而流动水体变成静止水体,导致淡水被大量蒸发、水体中的盐分成倍上升、下游河道干涸、地下水位下降、土地盐碱化、湿地和河口三角洲消失等等;同时,为发电和灌溉等方面的需要,每天大坝放水多次,造成水位反复变化、水温的急骤升降,会对下游包括水生生物造成很大的影响和损害;而建设水库可能诱发地震等,建设在地震、泥石流、山洪等高发区的水库,则可能由于垮坝等,对下游居民和对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第二、水电并非可再生、永续利用的能源。例如,由于泥沙淤积、崩岸、地震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因素,一般水库大坝寿命只有几十年,最多也不超过百年。而这种情况在水土流失情况严重的我国尤其突出。据统计,四川省因泥沙淤积造成每年损失的水库库容面积,达1亿立方米,相当于每年报废一座大型水库。

  水电未必是经济、便宜的能源。上述例子已证明水电在经济方面付出的代价。又如水电常常需要庞大的移民安置费用,这部分投资,按传统的模式,是不计入建库的成本的。又如水电的几个功能:发电、防洪、灌溉、航运等,有时是互相矛盾的。如在汛期防洪时要把水库里的水放掉,而发电却需要利用汛期的水来保证满负荷发电,否则在枯水期就可能无电可发;有的电站,为满足下游生态环境用水和其他用水需要,不得不放弃发电,每天的损失近百万元。

  以上不难看出,水电的梯级开发,从其项目投资角度看,每千瓦的投资和火电等相比较可能是最“便宜”的,但它恰恰可能由于破坏了流域的生态环境而导致更加巨大的经济代价和深远的、甚至是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另一方面,水电建设项目自身也会为之付出高昂代价。在这些方面,人类有太多的深刻历史教训需要认真汲取。

  因此,在当前西部水电大开发的空前热潮中,我们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的“西部大开发,环保要先行”的精神,摒弃全流域无节制的梯级开发、低效利用、竭泽而渔的传统开发模式。在建设开发项目论证方面,必须摒弃所谓“自我评价为主、先上项目后评价、先决策后论证”做法,依法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组织各有关方面的专家(包括有公众参与)开展全面、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价,尽可能趋利避害,将开发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损失化为最小,从而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